项目概况
2024年灵宝市“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 课桌凳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0月11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 采购预留金额(元) |
1 | LBGZ[2024]272-ZC193-1 | 2024年灵宝市“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课桌凳采购项目 | ****** | ****** | 是 | ****** ,其中小微企业采购金额: |
5.2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5.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规范和要求,达到合格标准,并通过有关部门的审查批准。
5.5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 30 日历天内
5.6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02******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新办企业以企业注册成立之日起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1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新办企业以企业注册成立之日起提供);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6)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7)本企业出具的近三年无商业贿赂及无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承诺书;
8)供应商出具无行贿犯罪记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自行查询结果或自行承诺(查询/承诺对象:企业、法定代表人);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提供供应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投标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各供应商自行承担,并承担相应的风险和责任。
3、根据《河南省财政厅关于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问题的通知》(豫财购【2019】4号)第6条的规定,投标保证金不再收取。
4、我单位(采购人)严格按三财购(2021)9 号文要求的时限发布结果公告,发出中标通知书,签订采购合同,上传采购合同。
5、根据优化营商环境的要求,评标时以投标文件为准:
(1)资格评(预)审部分:资格评(预)以投标文件为准,其上传资料真实性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同时供应商要完善主体库。
(2)评标打分部分:评标打分部分仍按照100分制原则进行,涉及到资格审查、企业荣誉、人员业绩、企业业绩等计分部分时,以投标单位自行上传到投标文件中的相应内容为准。
(3)投标文件编制部分:在招标文件中要求供应商按照投标文件格式进行投标文件编制,在投标文件编制时,应明确将投标单位企业基本情况、资质情况、人员情况、财务情况、业绩情况编入投标文件,便于进行资格审查及评标打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