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溪县党政机关会议定点场所服务
公告日期:2025年02月07日
泸溪县党政机关会议定点场所服务潜在供应商应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或《湘西公共资源交易网》(******)获取电子征集文件,并于2025年02月18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前登录湘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传电子申请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名称:泸溪县党政机关会议定点场所服务
2、采购编号:政府采购编号:泸财采计【2025】第2号
采购代理编号:广信框采【2025】第002号
3、采购方式:开放式框架协议采购
4、采购预算: /
5、框架协议的期:自协议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6、合同定价方式:固定单价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采购最高单价限价
序号 | 项目内容 | 会议类别 | 最高限价 | |
1 | 住宿 | 一类会议 | 260元/人/天 | |
二类会议 | 220元/人/天 | |||
三类会议 | 200元/人/天 | |||
2 | 餐饮(含早、中、晚餐) | 一类会议 | 140元/人/天 | |
二类会议 | 120元/人/天 | |||
三类会议 | 100元/人/天 | |||
3 | 会议场所 | 大会议室(100人以上) | 1500元/半天 | |
中会议室(50-100人) | 1200元/半天 | |||
小会议室(30-50人) | 700元/半天 |
注:1、供应商可选择以上其中一项进行投标报价,也可以根据自己实际情况全部参与投标报价。
三、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的基本资格条件: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登记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专业单位,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即: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1)对参加住宿、会议场所进行投标报价的供应商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特种行业许可证》。
(2)对参加餐饮进行投标报价的供应商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 项目的其他政府采购采购活动。
5、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 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6、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四、供应商获取加入框架协议申请的地点、方式以及对申请文件的要求
1、地点:凡有意参加响应提出申请者,请于2025年02月07日08时00分至2025年02月14日17时00分止(北京时间,下同),供应商登录《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湘西州→选择项目属地→查看政府采购公告→附件→下载电子征集文件;或者登陆《湘西公共资源交易网》(******)界面→点击“一站式综合服务系统”→点击“供应商/中标人/竞买方登录”→点击“用户登录”或“CA登录”→点击“采购业务”→点击“选择投标项目”→点击“我要投标”→点击“采购公告及文件下载”→点击“领取”→点击“下载征集文件”→下载电子征集文件。
2、对申请文件要求:详见征集文件第五章。
3、本项目为电子标,供应商应当在《湘西公共资源交易网》(****** jy.xxz.gov.cn)进行注册登记和CA认证,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湘西公共资源交易网”会员端下载采购文件(征集公告文件),否则无法进行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及进行电子投标响应。
4、各响应供应商自行在以上网站下载或查阅更正公告、补充通知和资料等,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概不负责。
五、第一批次申请文件的提交 1、参与征集活动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应当使用“CA证书”登录《湘西公共资源交易网》******,在《湘西公共资源交易网》******“CA驱动”,供应商使用同一单位“CA证书”登录《湘西公共资源交易网》******→点击【征集响应文件制作工具下载】按钮→下载征集响应文件制作工具→进行安装→“CA证书”下载电子征集文件→电子标书编制软件制作响应文件→响应文件签署、盖章→上传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
2、第一批次申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02月18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3、提交地点为湘西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一)举行,所有供应商应准时在线参加。
六、入围供应商的清退和补充规则
1、入围供应商的清退规则
1.1 在下列情形下征集人有权清退入围供应商,而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
(1) 入围供应商实质性违反本协议约定的;
(2) 入围供应商有违反协议约定或其职责.义务的行为,在征集人指定期限内未予以纠正或补救的;
(3) 入围供应商资质吊销或注销的;
(4) 如遇到政策变化或者其他不可抗力因素,本协议自动解除。
1.2 入围供应商存在《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九条规定下列情形之一的, 尚未签订框架协议的,取消其入围资格;已经签订框架协议的,解除与其签订的框架协议。
(1) 恶意串通谋取入围或者合同成交的;
(2) 提供虚假材料谋取入围或者合同成交的;
(3) 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合同授予的;
(4) 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经采购人请求履行后仍不履行或者仍未按 约定履行的;
(5) 框架协议有效期内, 因违法行为被禁止或限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
(6) 框架协议约定的其他情形。
1.3 被取消入围资格或者被解除框架协议的供应商不得重新申请加入本开放式框架协议。
1.4 开放式框架协议入围供应商可以随时申请退出框架协议。
2、入围供应商的补充规则
2.1 供应商可以按照征集公告要求,提交加入框架协议的申请。
2.2 第二阶段成交供应商由征集人或者服务对象从第一阶段入围供应商中直接选定。
七、框架协议签订、履行协议的地域范围
1、入围结果公告将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湘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xxz.gov.cn)发布。
2、项目具体实施前,入围供应商与征集人签订具体框架协议书。
3、履行协议的地域范围:泸溪县区域范围内。
八、框架协议书文本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110号《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签订,具体签订事宜由征集人另行通知入围供应商。
九、其他补充事宜
1、接受申请文件时间:除第一批次已提交申请文件供应商外,其他潜在拟潜在参加征集的供应 商可随时向征集人提出加入框架协议申请,并按征集人届时指定的方式提交申请文件(申请文件的具体要求按本征集公告相关规定执行) ,直至框架协议的期限结束。
2、本项目征集公告内容以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
十、征集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1、征集人信息
(1)征集人名称:******财政局
(2)地 址:泸溪县城内
(3)联系人:李萍
(4)邮 编:416100
(5)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名 称:******有限公司
(******办事处朝阳路6号(朝阳大厦)1栋304室
(3)联系人:王淑君 符君莲
(4)邮 编:416000
(5)电 话:******
(6)电子邮箱:******
3、电子交易平台服务机构信息
(1)名 称:湘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技术科
(2)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