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市张家排三期安置地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更正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关于邵阳市张家排三期安置地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现对本项目招标文件内容作如下更正:
原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附件2-5:评定分离工作方案
现更正为:
评定分离工作方案
(适用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人的项目)
评定分离工作方案(报价竞争法:******委员会推荐不超过3个不排序的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按最低投标价确定中标人。)
1.总体原则与思路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建筑行业高质量发展,规范招标投标活动,实现招标人权责统一和招标项目“评优择优”目标,将招投标程序中的******委员会评标”与“招标人定标”作为相对独立的两个环节进行分离,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科学择优、权责统一的原则, ******委员会评审和推荐的基础上,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程序和方法进行定标,确定中标人,实施“评标-定标分离”办法。
2.定标工作准备
2.1 中标候选人公示
中标候选人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邵阳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公示不少于 3 个工作日。
2.2 对中标候选人进行考察
本项目不需要对中标候选人进行考察。
2.3 ******委员会
本项目招标人不组建******委员会。
3.定标会议
招标人不组织召开定标会议,由招标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7个工作日内直接按最低投标价确定中标人。
4.项目负责人答辩
本项目不要求项目负责人进行答辩。
5.定标办法
招标人应确定中标候选人中最低投标价的投标人为中标人。
6.定标结果公示与备案
定标结束后,招标人应当及时将定标结果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邵阳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公示 1个工作日。招标人在定标后5个工作日内,应当将定标情况报行政监管部门备案。
7.监督与管理
7.1 强化招标人内控机制
招标人应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要求,按照科学、民主决策原则,建立健全内部控制机制和决策约束机制。评定分离在内控机制应纳入“三重一大”决策机制或按企业制度履行审批程序,并向相应监督机构备案。
定标工作方案应在招标文件发布前,报招标人本级纪检监察机构(或督查机构)备案。
7.2 加强评定分离监管
招标人相应监督机构应派监督人员全程参与评定分离工作的监督,监督人员可由相关单位内设纪检部门、审计等非业务部门的人员组成,人员一般为1-2人。监督工作完成后监督人员应在定标报告上签字。
开标时间及其他内容不变!
本次更正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与原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原招标文件中与本更正公告内容不一致之处,以本更正公告为准。请各潜在投标人知悉,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未下载完整),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招 标 ******有限公司;
地 址:邵阳市北塔区西湖北路广厦名都;
联 系 人:粟女士;
电 话:******;
******有限公司;
地 ******电视台综合楼1栋7001室;
联 系 人:姚继开(项目负责人),项目组成员:唐俊、宋金花;
电 话:******。
******事务中心;
电话:07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