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泸政办发【2017】36号和泸人社规【2023】1号文件精神,我县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已全面开展。目前,浦市镇城乡村21户55人和兴隆场镇1户2人被征地农民保障对象,个人申请,村委会(社区)核实,第一次公示******人民政府审核,县直相关部门联审等认定工作都已完毕,现将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对象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自公示日算起,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的形式,向泸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反映情况要求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真实准确,内容具体。
附《泸溪县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对象公示花名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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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月15日????